山西晚报:“先住院后付费”首例延期付款协议签订

发布时间: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王芳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芳 通讯员 韩亚鹏)“由于家庭困难,目前无力支付,保证按期归还。”2月26日18时许,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63岁的太原参合农民李奴则拿着一份自拟的“还款保证书”来到了医院。随后,李奴则与医院签订了“延期付款协议”,成为了太原市实施参合农民“先住院后付费”措施以来,与医疗机构签订首例延期付款协议的患者。

  李奴则来自娄烦县米峪镇乡郭家庄村,是村里的特困户。李奴则的丈夫、大儿子、老母亲均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等慢性病,一家人生活得十分窘迫。2012年11月23日,不幸再次发生:李奴则因患全身泛发性湿疹及糖尿病综合征,急需住院治疗。“一百块钱也拿不出来,哪家医院肯收治咱呢?”李奴则的疑虑很快被打消了。听村里的干部说,现在,太原市的大医院都实行了参合农民“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半信半疑的李奴则被亲戚送到了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住院期间,李奴则受到了医护人员精心的治疗和照顾。在与病友们交谈中,她发现,“在这家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都是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治病,出院时算清账就行。”这令她十分惊奇。原来,早在2005年,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就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试点医院,提出了“有钱没钱,救命第一”的口号,并因此仁爱善举而载誉全国。2012年12月17日,李奴则经过20多天的住院治疗,康复出院。住院期间,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6954元。除去医保报销的3261元,个人需支付3000多元,但李奴则实在无力承担。出院后,太原市农合办和娄烦县农合办曾到村里多次取证调查,证实了李奴则的家庭属于当地特困户,没有一次性承担就医费用的经济能力。

  李奴则说,公家贴钱给治病,“我没交一毛钱就回家了,这事一想起来心里就揪得慌,连年也没过好。”一过正月十五,李奴则就专门请了村里的“文化人”代写了“缴费欠款保证书”,2月26日下午,她带着借来的500元钱、保证书和特困证明来到医院。医院领导得知李奴则的情况后,决定再为她减免就医费用10%。2月26日下午,在“延期付费协议上”书中的“乙方”一栏,从娄烦县赶来的李奴则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协议书上甲方的位置上,盖上了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公章。双方约定,所欠款项半年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