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 中医临床学院2019年研究生第二批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来源: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作者:宣传科

工作原则

研究生教育是我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客观选拔的原则,我院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组织管理

  •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学科开展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第二批复试工作细则,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我院领导组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复议制度。

(二)各学科成立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及外语考核专家组成的5人以上复试专家小组,并配备秘书1名,负责面试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和记录等工作。如学科硕士生导师人数不足,可选择业务水平高、在教学临床一线工作、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非硕士生导师担任专家。

三、复试考核

(一)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以闭卷形式考核,时间2小时;面试学术学位考生以现场答辩形式考核,专业学位包括现场答辩和临床技能考核。每生面试时间总和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要求

1.笔试:内容以各学科专业课程内容为主。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现场答辩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学术学位须考核考生科研及创新能力,专业学位考生须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8:00---10:00

(2)笔试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仁爱书院210(具体考场安排以考场张贴为准)

(3)考生须携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答卷用黑色中性笔。

2.面试

(1)面试时间:4月15日上午10:00---12:00

(2)面试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仁爱书院

 

专业水平面试

中医外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全科医学

时间

10:00-12:00

地点

仁爱205

仁爱206

仁爱209

注:具体考场安排以考场张贴为准。

(3)专业水平面试说明

学术型考生: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答辩和科研创新能力两部分,采用分部分抽题问答形式。

专业型考生: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答辩和临床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分部分抽题问答形式。

四、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50分,面试考核专业水平30分、外语水平20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招生领导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3)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审查及体检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

五、注意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参加考核的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协助考核专家完成考核。考核专家提前15分钟到达考点,熟悉考核内容,考核完成后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须严格认真、公平公正。

(二)各类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内容,我们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试题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校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对应公开的招生信息予以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接受考生的申诉,经审核复议公布复议结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822480

中医临床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